“在巡察县人社局时,发现职工社会养老保险中抵保资产管理存在底数不清、缺乏管理、资产流失等问题,现向你单位提出如下建议……”日前,江陵县委巡察机构向行业主管部门县财政局(国资局)发出一份巡察建议书。
“点”上的问题,在“面”上治理。近年来,江陵县委巡察机构充分发挥巡察建议整改纠偏功能,对巡察中发现的行业性、领域性、系统性突出问题,通过找准“病灶”、检视“病因”、深挖“病根”,及时向被巡察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制发巡察建议书,推动发现的问题分类施策靶向治理。六届江陵县委巡察开展以来,县委巡察机构共向有关职能部门发放巡察建议书39份,推动问题整改96个、建章立制24项。
为防止巡察建议书“一发了之”和落实建议“点到为止”,该县委巡察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跟踪督促职能职责,采取现场查证、抽查走访、谈话提醒等方式对巡察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实时问效。同时,将《巡察建议书》抄送县纪委监委机关,加强部门协同,形成监督合力,压紧压实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切实让巡察监督“长牙带电”。
此外,为了进一步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该县还将巡察建议落实情况作为研判被巡察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五优五差”股室(站所)评选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的重要参考,做到以巡促改、促建、促治。
“下一步,我们将系统梳理近年来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通过发放巡察建议书,划定整改‘责任田’,切实做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规范一批制度、推进一域治理。”江陵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