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动态 > 便民资讯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发放时间的通知

信息来源: 江陵县人社局|发布时间:2020-12-09 15:57 | 字号:       | 分享: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决策部署,从2021年1月1日起,湖北省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制度实施后,将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养老保险政策、统一基金收支管理、统一基金预算管理、统一省、市、县责任分担机制、统一集中信息系统、统一经办服务管理、统一激励约束机制。制度的施行,将健全养老保险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风险防控体系,充分发挥养老保险的政策效应,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让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按照湖北省省级统筹基金收支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从2020年12月起,我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将统一调整至每月15日发放。


江陵县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   

2020年12月7日       

  

江陵县人社局各部门咨询电话

就业创业政策请咨询:0716-4734391

养老保险政策请咨询:0716-4732001

医疗保险政策请咨询:0716-4730112

职称考务政策请咨询:0716-4732917

社会保障卡业务政策请咨询:0716-4738319

劳动保障监察政策请咨询:0716-4731102

劳动仲裁政策请咨询:0716-4739219

江陵县人社局办公室电话:0716-4738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