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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选登
来信选登
标题
咨询江陵县一居民领取失业金的问题
来信时间
2024-02-26
来信人
市民
内容
诉求人曾缴纳江陵县职工社保,2023年12月已停缴,咨询此类情况是否符合领取失业金。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2024-02-27
答复部门
江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答复内容
江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告知诉求人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累计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可申领失业保险金。但诉求人失业保险参保仅10个月,未满1年,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