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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选登

标题 反映江陵县秦市乡千合村一村民宅基地的问题
来信时间 2022-01-25
来信人 余先生
内容 我是江陵县秦市乡千合村2组村民,2018年我向村里申请重新建房,被告知我家宅基地(旧房未拆除)被划拨为基本农田,不能重新建房,也未划分新的宅基地,1.望告知未颁发土地证及宅基地划分为基本农田的原因;2.望协调解决盖房居住的问题。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2022-01-26
答复部门 秦市乡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答复内容 1.自收到诉求件后,派人到秦市乡千合村二组进行实地踏勘和调查,由于余先生本人未在家,2022年1月25日15时37分与诉求人余先生进行了电话联系。 2.诉求人是江陵县秦市乡千合村二组村民,反映房屋未颁发土地证及宅基地划分为基本农田的原因和协调解决盖房居住的问题。经与诉求人联系及实地核实,其因弟兄分家于1988年建房,建在自家菜地上,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因其未在规划居民点上建房,现其要求对该房屋颁发不动产权证和申请原址改建,我所不予受理。今在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查阅档案资料,无本宗地三结合和相关权源资料。查阅2016年三权调查资料该房屋显示为203外,为不予发放不动产权证。经现场核对秦市乡二调总规图纸该宗地为基本农田,还属背时湖湖泊保护红线范围内。故该宗地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及申请原址改建审批手续。建议由秦市乡政府、千合村委会协调另行选址建房。并已将相关情况反馈给诉求人余先生本人,诉求人对工作人员的态度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