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来信选登

来信选登

标题 反映江陵县郝穴镇中央半岛小区收取停车管理费的问题
来信时间 2022-01-07
来信人 谢先生
内容 我是江陵县郝穴镇中央半岛小区的业主,我已购买了停车位,现物业又向我收取720元/年的停车管理费,望核实此收费是否合规。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2022-01-10
答复部门 江陵县住房事业发展中心
答复内容 经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函告如下: 1.根据县发改局《江陵县物业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第九条第三点“对业主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车库、车位不得收取停车费,但物业服务主体等要对业主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车库(位)进行维护管理,发生的相关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照明、保洁、通风、排水和维护秩序等服务费用和由此增加的管理费用以及法定税费,可以收取车库(位)物业服务费。”此管理收费符合法规。 2.相关情况我局工作人员于1月10日上午10点与诉求业主取得联系,告知物业收取停车管理费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具体收费以业主委员会与物业企业签订的合同为准,业主表示理解并对我局处理结果表示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