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几类情形的土地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信息来源: 江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时间:2021-12-30 09:53 | 字号:       | 分享:

答:(1)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2)其他土地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3)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划拨土地转让,《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4)划拨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5)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5)依法应当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