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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住房公积金中心
无房户租房提取资料
信息来源: 县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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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05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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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双方及子女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以及提取人银行卡。
2、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户口所在地开具的无住房登记信息证明。
(按年提取金额不超过每年9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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