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发改局负责制定和调整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有哪些?

信息来源: 江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时间:2022-06-15 09:39 | 字号:       | 分享:

答:根据湖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鄂发改规〔2021〕1号)文件规定,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的项目共有12大项36个定价内容,其中涉及县级发改部门的有9大项17个定价内容。江陵县发改局主要负责本县管道燃气、供水、城市交通、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公办职业高中学费住宿费、公办学前教育保育教育费、政府投资养老服务、殡葬服务、公租房租金及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价格收费的制定和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