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如何登记户口?

信息来源: 江陵县公安局|发布时间:2021-12-30 15:04 | 字号:       | 分享:

答:非婚生子女,由其监护人向其母亲或者父亲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出生医学证明》、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非婚生育说明。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应当根据父母共同签署的《湖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登记表》予以确认并登记。非婚生子女原则上随母亲登记户口,申请随父亲落户且《出生医学证明》上无父亲信息的,还应当提交合法有效的亲子关系凭证,如法院判决书、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等。完成时限为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