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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江陵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江陵县“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江陵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发布时间:2023-07-15 10:55 | 字号:       | 分享:


各乡镇(管理区),江陵经济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江陵县“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7月10日


2023年江陵县“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切实提供成本最低、效率最高、体验最优的政务服务,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优化政务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21〕7号)及市营商办《2023年荆州市“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行动方案》(荆营商发〔2023〕2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3年底前,全面实现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事项要素标准化发布;政务服务事项“四减”行动持续深入,事项流程优化水平保持在全市前列;全面增强数据共享应用和证照电子化支撑能力,进一步扩大“免证办”服务范围及数据支撑应用场景;“一件事”集成化办事服务基本覆盖企业开办到注销、项目立项到验收和个人出生到身故全生命周期,主题服务事项达到200项;全面落实国务院公布的157项跨省通办事项,配合全市通办事项达到190个以上、鄂汇办荆州旗舰店上线事项800个以上、荆州e家上线事项360个以上。

二、主要任务

重点开展固本强基、数据赋能、品牌创新、政民互动“四大行动”,不断深化“一门、一网、一窗”改革,加快构建基础更加牢固、运行更加顺畅、服务更加高效、办事更加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

(一)固本强基行动。

进一步加强事项管理,优化服务流程,规范载体建设,推进政务服务运行标准化、规范化。

1.发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对由县乡村行使,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行政备案事项进行分级清理并发布,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事项范围。省、市、县明确下沉到镇、村的服务事项,及时承接公布。

2.加强事项标准化管理。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及时认领实施清单,补充完善要素信息,严格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五级N同”标准化工作部署,规范编制办事指南。持续加强事项动态管理,根据企业和群众实际办事需求,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办理时限等进行正向调整,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动态更新、联动管理,推动实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投资审批管理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与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同类事项名称、类型等要素一致。

3.加强政务服务场所建设。完善江陵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对场所面积、功能布局、窗口设置、服务机制等形成统一规范。出台规范性文件,切实加强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镇村便民服务中心(站)全面达到“六有一能”标准。完善适老化设施设备,畅通老年人办事绿色通道,针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帮办、代办、上门办等服务。开展乡镇(管理区)便民服务中心标杆大厅评选活动。

4.规范“一门一网一窗”办理。按照“应进必进”原则,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入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集中办理。充分发挥湖北政务服务网作为线上对外服务的总门户作用,不断拓展事项网办深度、提升网办率。持续开展政务服务“四减”行动,即办件占比达81%以上、零跑动事项占比达95%以上、减时限比例达90%以上,能通过数据共享免提交的资料能减尽减。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综合咨询、帮办代办、“跨域通办”、惠企服务专窗、“办不成事”反映等窗口,科学设置综合办事窗口,重点在公安、人社、医保等领域开展业务整合,实行“一专多能、一窗综办”,全县综窗占比达70%以上。深入开展窗口服务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落实“首席服务官”、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加强日常监管,狠抓正反典型,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杜绝因服务不到位导致群众往返跑、多头跑的现象。

5.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创建。大力推进全省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创建,2023年底前配合市局通过专家评审。逐步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政务服务实施、便民热线运行等方面标准体系,形成统一规范。

6.规范中介服务。制定完善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实行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和动态调整。大力整治“红顶中介”,全面清理整治改革不彻底、“明脱暗不脱”等问题。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坚决整治中介机构垄断服务行为。设立中介服务咨询窗口,鼓励引导中介服务机构和项目单位入驻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探索建立资质动态管理和市场退出机制。

(二)数据赋能行动。

加快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增强政府整体协同能力,以数字化赋能质效提升。

7.提升大数据共享服务支撑能力。按照《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进一步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完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年底前达到175个目录,汇聚政务数据达到41万条,电子证照种类超110种。进一步拓展电子证照应用范围,配合市局新增应用场景。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动态清单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各部门报送数据的规范性,对目录名称、信息项含义不清、关键信息缺失、重复信息等问题,进行不定期人工抽检,强化数据标准建设,依托市局数据平台做好数据归集及上报工作。

8.进一步拓展电子证照应用范围。以应用为牵引,加快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拓展政务数据、电子证照在涉企政务应用和公共服务领域应用,为公积金缴存贷款、不动产登记和“一件事一次办”等领域提供支撑,配合市局提供各部门应用场景所需数据资源以及各部门系统相关参数,为市局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争取实现1个场景的应用。梳理全县可对接省政务服务网平台的专业系统,主动与市局联系,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三)品牌创新行动。

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不断推进资源、平台、服务三下沉,创新方式方法,优化办事体验。

9.深化“一件事一次办”。从企业和群众实际需求出发,聚焦企业开办到注销、项目报建到验收、个人出生到身故全生命周期涉及面广、办理量大、办理频率高、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政务服务事项,优化业务流程、强化数据共享,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次办好”,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由“多地、多窗、多次”向“一地、一窗、一次”转变,力争2023年底前全县“一件事”主题服务达到200项。

10.推广“免证办”服务。推动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予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予提交实体证照,加快推进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通过“直接取消、告知承诺、证照替代、数据共享、部门核验”等方式,分批次公布“两个免予提交事项清单”,推动“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转变。

11.推进高频便民事项“就近办”。全面梳理基层群众办事需求,通过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形式,推进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领域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省市级下沉事项及时承接到位,实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推进便民服务中心(站)窗口工作人员由县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统一配备,强化基层服务力量。拓展24小时自助服务,继续探索推行智能审批,推动自助终端向乡镇、村(社区)、园区、金融网点等场所延伸,打造政务服务驿站。

12.持续推进“跨域通办”。完善跨区域跨层级协调联动机制,将“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市通办”等业务全部纳入“跨域通办”窗口受理。2023年底前,全面落实国务院公布的157项跨省通办事项。充分发挥公安、公积金、不动产等部门资源优势,积极融入宜荆荆都市圈、长江中游城市群,实现更多“关键小事”跨省可办。不断向内挖潜,配合全市完成通办事项达到190个以上。

13.推行政务服务“掌上办”。依托鄂汇办和荆州e家APP,提供与湖北政务服务网同源发布、内容统一、体验一致、方便快捷的移动政务服务,配合全市2023年底前鄂汇办荆州旗舰店上线事项800个以上,荆州e家上线便民服务事项360个以上。

14.深化重点领域政务服务改革。出台施工许可豁免清单,探索推行“承诺即开工”制度,积极试点工程建设项目“验登合一”改革。实施“1+3”云税务办税新模式,提升办税便利度。全面推行不动产遗产管理人制度,提升非公证继承登记质效。进一步深化“一业一证”,新增10个试点行业。推行企业退休职工领取养老金资格“静默认证”,持续推进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

15.优化便民利企服务举措。加强现场服务创新,围绕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和重点建设项目,建立绿色服务通道,提供等候优先、全程导引、延时办理、上门服务、帮办代办等服务。开发智慧江陵政务平台,打造政务服务智能流动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如影相随的帮办代办服务。坚持党建引领,开展红色志愿服务。积极推行“局长体验日”“窗口进园区”“政务直播间”等活动,推进事项办理再提效。开展“政务服务金点子”征集活动,提升群众参与感。

(四)政民互动行动。

将政务互动和问题处置相结合,着力建立运转高效、诉求畅通的政民互动机制,增强政府公信力。

16.拓展惠企直达平台功能。全量收集各级惠企政策,进行分类管理。充实企业信息库,建立“一企一档”。进一步扩充“免申即享”和“即申即享”服务事项,让企业精准、快速地享受到政策红利。设立“12345”政务服务热线企业服务问题处办专席,归并企业问题受理办理渠道,缓解服务企业资源分散,企业办事多头找等现象,明确承办单位职责人员,一对一下派跟踪督办负责企业相关诉求热线的受理、回复工作。

17.推行热线帮办。加强县热线办互联互通,履行现处、转派、咨询等工作职责,根据《江陵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扁平化派单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工单承办单位的工作流程,开展扁平化派单试点工作,聚焦医保、公积金、社会救助等领域述求,形成江陵县诉求件高频事项知识库。

18.搭建“政务云”平台。按照三级等保和低碳环保要求,以江陵现有硬件基础设施为依托,加快江陵县政务云平台建设,搭建网络、计算、存储资源动态分配的云资源平台,提供弹性计算、负载均衡、动态迁移、按需供给、自动化部署等功能。梳理全县各级各部门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制定上云目录,有序推进全县各级各部门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上云,鼓励国有企业接入云资源平台。支持各行业依托云资源平台开发智慧应用。建设统一的云资源基础设施底座,为城市大脑和行业智慧应用建设提供敏捷、可靠、安全、弹性、合规的 IT 基础设施服务。

19.推进“好差评”制度落实。引导办事企业和群众参与政务服务评价,有效收集群众对服务需求和办事满意度的意见建议,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建立健全差评核实整改机制,努力实现实名差评整改率、整改满意率“双百”目标。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细化任务分工,强化经费、人员、场地、信息化保障,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督办指导。要主动认领任务、全力配合,做好业务指导,定期督查调度,及时补短板、强弱项、增优势。要加强督查检查,不定时开展改革任务“回头看”,对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肃问责。

(三)强化队伍建设。健全培训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开展“清廉大厅”创建,持续推进作风建设。积极探索开展行政办事员(政务服务综合窗口办事员)等级认定、定岗晋级等工作,增强人员队伍的稳定性。

(四)强化宣传推广。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加强政务服务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要总结新做法、树立好典型,及时推介“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建设、便民利企措施等方面的成效和经验,打造服务品牌。


附件:“高效办成一件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2023年江陵县“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重点任务

主要内容

具体举措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1

一、发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由县乡村行使,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行政备案事项进行分级清理并发布,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事项范围。省、市、县明确下放到镇、村的服务事项,及时承接公布。

1.按照2023年荆州市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结合江陵实际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后形成我县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清单,并及时公布;                   2.各有关单位做好涉及事项下沉对接公布;                   3.政务数据局负责汇总审核;  4.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事项下沉培训等工作。

县政务数据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2023年5月

2

二、加强事
项标准化
管理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及时认领实施清单,补充完善要素信息,严格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五级N同”标准化工作部署,规范编制办事指南。

1.各乡镇管理区、县直有关单位及时认领实施清单;

2.各乡镇管理区、县直有关单位补充完善要素信息;

3.各乡镇管理区、县直有关单位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五级N同”标准化;

4.各乡镇管理区、县直有关单位规范编制办事指南并动态调整;

5.纳入2023年高效办成一件事考核中。

县政务数据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2023年8月

3

持续加强事项动态管理,根据企业和群众实际办事需求,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办理时限等进行正向调整,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1.全面缩减办理时限;

2.政务服务事项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3.纳入2023年高效办成一件事考核中。

县政务数据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持续推进

4

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动态更新、联动管理,推动实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投资审批管理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与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同类事项名称、类型等要素一致。

1.计划拟定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机制;
2.实行专人专岗,对政务服务事项变化实行动态管理。

县政务数据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2023年8月

5

三、加强政
务服务场
所建设

完善江陵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对场所面积、功能布局、窗口设置、服务机制等形成统一规范。

1.根据现有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结合实际完善江陵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2.对标先进地区,根据现有场所面积,最大限度完善政务功能布局、优化窗口设置;
3.完善政务服务机制,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人员的管理,规范服务行为。

县政务数据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2023年6月

6

出台规范性文件,切实加强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镇村便民服务中心(站)全面达到“六有一能”标准。完善适老化设施设备,开辟助老绿色通道,在政务服务办事大厅设置老年人咨询台、老年人爱心专座等扶老、助老设备,畅通老年人办事绿色通道,配备自助服务引导员,优先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为老年群众提供全程代办服务。针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养老待遇查询、养老待遇生存认证、社保卡使用等帮办、代办、上门办服务。开展乡镇(管理区)便民服务中心标杆大厅评选活动。

1.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服务意见》,加强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
2.开展县乡村服务便民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监督检查,及时指导和督办各乡镇(管理区)便民服务中心场所建设落实;
2.完善适老化设施设备。开辟助老绿色通道,在政务服务办事大厅设置老年人咨询台、老年人爱心专座等扶老、助老设备,畅通老年人办事绿色通道;
3.督促其他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对照熊河镇、马家寨乡便民服务中心完善中心建设后,安排工作专班实地开展评选活动。

县政务数据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2023年12月

7

四、规范“一门一网一窗”办理

按照“应进必进”原则,政务服务事项进入县乡村三级级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集中办理。

1.开展乡镇、管理区政务服务事项培训工作;
2.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工作;         3.乡镇管理区主要领导驻点便民服务中心解决便民服务中心不便民的问题;
4.定期抽查乡镇、管理区便民服务中心窗口事项落实情况。

县政务数据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2023年5月

8

充分发挥湖北政务服务网作为线上对外服务的总门户作用,不断拓展事项网办深度,持续开展政务服务“四减”行动,即办件占比达81%以上、零跑动事项占比达95%以上、减时限比例达90%以上,能通过数据共享免提交的资料能减尽减。

1.定期梳理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对应的“网办深度”等级,不断优化办理流程,并进行动态调整;
2.按照“四减”要求,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即办件占比达81%以上、零跑动事项占比达95%以上、减时限比例达90%以上,能通过数据共享免提交的材料应减尽减;                                                   3.纳入2023年高效办成一件事考核中。

县政务数据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2023年12月

9

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统一设置综合咨询、帮办代办、“跨域通办”、惠企服务专窗、“办不成事”反映等窗口,科学设置综合办事窗口,重点在公安、人社、医保等领域开展业务整合,实行“一专多能、一窗综办”,全县综窗占比达70%以上。

1.实行大厅改造,设置综合咨询、帮办代办、“跨域通办”、惠企服务专窗、一件事一次办、“办不成事”反映等窗口;
2.根据各单位政务服务年事项办理量,科学整合现有综合窗口,将25个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合窗口,科学设置综合窗口,实现综窗占比达70%以上;
3.召开部门协调会,探索公安、人社、医保等领域业务整合。

县政务数据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2023年8月

10

深入开展窗口服务作风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落实“首席事务代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加强日常监管,狠抓正反典型,规范审批服务行为,杜绝因服务不到位导致群众往返跑、多头跑的现象。

1.制定政务服务首席代表制度;
2.加强窗口服务作风日常监督,充分利用窗口“好差评”、意见箱、投诉电话、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方式。

县政务数据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持续推进

11

五、加快政务服务标准化创建

大力推进全省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创建,2023年底前配合市局通过专家评审。

1.对标先进,实地了解,结合我县政务服务实际,择优选择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
2.积极与市局单位联系,完善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

县政务数据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2023年12月

12

逐步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事项管理、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政务服务实施、便民热线运行等方面标准体系,形成统一规范。

1.申报“12345”扁平化派单荆州先行创建区;
2.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服务工作的意见》,将乡村两级政务服务建设形成规范性意见,进一步促进全县政务服务水平大幅提升 ;                   3.申报县乡村政务服务创新建设试点工作。

县政务数据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持续推进

13

六、规范中介服务

制定完善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实行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和动态调整。

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和动态调整。

县发改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2023年8月

14

大力整治“红顶中介”,全面清理整治改革不彻底、“明脱暗不脱”等问题。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坚决整治中介机构垄断服务行为。

整治“红项中介”,规范中介服务收费

县发改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2023年8月

15

设立中介服务咨询窗口,鼓励引导中介服务机构和项目单位入驻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探索建立资质动态管理和市场退出机制。

设立中介服务咨询窗口,引导中介服务机构和项目单位入驻湖北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

县发改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2023年8月

16

七、提升大
数据共享
服务支撑
能力

按照《全国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指南》,进一步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完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年底前达到175个目录,电子证照种类超110种。

1.持续梳理全县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清单,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
2.与市局加强工作汇报,积极做好工作对接。

县政务数据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2023年12月

17

进一步加强各部门报送数据的规范性,汇聚政务数据达到41万条,对目录名称、信息项含义不清、关键信息缺失、重复信息等问题,进行不定期人工抽检,强化数据标准建设,依托市局数据平台做好数据归集及上报工作。

1.依托市局数据平台做好数据归集及上报工作;
2.与市局加强工作汇报,积极做好工作对接。

县政务数据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2023年12月

18

八、进一步
拓展电子
证照应用
范围

以应用为牵引,加快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拓展政务数据、电子证照在涉企政务应用和公共服务领域应用,为公积金缴存贷款、不动产登记和“一件事一次办”等领域提供支撑。

1.配合市局提供各部门应用场景所需数据资源以及各部门系统相关参数,为市局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2.在各部门提交的应用场景中筛选应用场景先行先试,争取实现1个场景的应用。

县政务数据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2023年12月

19

梳理全县可对接省政务服务网平台的领域系统,主动与市级联系,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1.梳理全县可对接省政务服务网平台的领域系统;
2.主动与市级联系,与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县政务数据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2023年12月

20

九、深化“一件事一次办”

从企业和群众实际需求出发,聚焦企业开办到注销、项目报建到验收、个人出生到身故全生命周期涉及面广、办理量大、办理频率高、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政务服务事项,优化业务流程、强化数据共享,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受理、一次办好”,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由“多地、多窗、多次”向“一地、一窗、一次”转变,2023年底前全县“一件事”主题服务达到200项。

1. 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办件模式。2023年底前全县“一件事”主题服务达到200项;

2. 配合市局在湖北政务网上“一事联办”专栏开通在线办理。

县政务数据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2023年12月

21

十、推广“免证办”服务

推动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加快推进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通过“直接取消、告知承诺、证照替代、数据共享、部门核验”等方式,分批次公布“两个免于提交事项清单”,推动“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转变。

1.全面梳理可免提交的电子证照,在湖北事项管理系统进行“免提交”标记;
2.加大宣传。要求相关部门在指导群众办事时,主动告知群众免提交证照,推动“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转变;
3.积极配合市局收集本县具体基础数据及工作情况,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推动电子证照的应用工作。

县政务数据局、县司法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2023年12月

22

十一、推进
高频便民
事项“就近
办”


全面梳理基层群众办事需求,通过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形式,推进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领域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省级下放事项全部承接到位,市级在下放82个事项的基础上再下放便民事项50个以上,实现大事不出镇、小事不出村。

1.梳理一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基层;
2.积极承接省市县三级下沉事项,完成部门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统一受理平台对接;
3.县直部门业务骨干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对乡镇管理区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4.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同源、业务表单一致,做到统一收件标准;统一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场所受理线下收件平台,多渠道引导企业、群众,鼓励群众“网上办、移动办、就近办”。

县政务数据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等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2023年8月

23

推进便民服务中心(站)窗口工作人员由县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统一配备,强化基层服务力量。

1.由各县直单位推荐相关窗口工作人员,县政务服务中心择优选择人员下沉各乡镇管理区便民服务中心;
2.将一线窗口作为公务员和年轻干部基层锻炼和实践基地,切实保障下沉工作人员的福利待遇;
3.落实以老带新,加强基层政务服务业务水平。

县政务数据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持续推进

24

拓展24小时自助服务,继续探索推行智能审批,推动自助终端向乡镇、村(社区)、园区、金融网点等场所延伸,打造政务服务驿站。

1.完善自助服务设备,打造县级7×24小时自助服务专区,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配备自助终端;
2.张贴自助服务设备操作指南,安排业务指导员在工作日进行现场指导;
3.加强自助服务设备日常保养、及时维修。

县政务数据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2023年12月

25

十二、持续
推进“跨域
通办”

完善跨区域跨层级协调联动机制,将“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全市通办”等业务全部纳入“跨域通办”窗口受理。

1.积极承接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和全市统一的全市通办事项;通过将线上审批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通办事项线上收件受理,远程传输审批,结果推送反馈;
2.设置跨域通办窗口,安排专人开展相关业务办理;
3.加大跨域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宣传力度,完善区域协调联动能力;
4.将现有跨域通办事项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明确审批服务流程、环节和申请材料。

县政务数据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2023年12月

26

2023年底前,全面落实国务院公布的157项跨省通办事项。

1.积极全量认领国务院公布的157项跨省通办事项,并全量进驻政务服务中心“跨省通办”窗口;
2.选派县直单位业务骨干对窗口人员进行跨省通办业务事项培训。

县政务数据局

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县经信商务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县水利湖泊局、县司法局、江陵县住房公积金中心、县残联、市生态环境局江陵县分局,各乡镇(管理区)

按时限要求完成

27

充分发挥公安、公积金、不动产等部门资源优势,积极融入宜荆荆都市圈、长江中游城市群,实现更多“关键小事”跨省可办。不断向内挖潜,配合市级完成通办事项达到190个以上。

1.召开公安、公积金、不动产等部门协调会,整合优势资源;
2.全面梳理政务服务“全市通办”事项,并将其纳入“一窗通办”综合窗口。

县公安局、县住房公积金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政务数据局等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2023年12月

28

十三、推行
政务服务
“掌上办”

依托鄂汇办和荆州e家APP,提供与湖北政务服务网同源发布、内容统一、体验一致、方便快捷的移动政务服务,2023年底前配合市局完成鄂汇办荆州旗舰店上线事项800个以上,荆州e家上线便民服务事项360个以上。

1.按照市级要求全面梳理全面可上线政务服务事项和场景;
2.积极与技术公司对接,做好配合工作,力争2023年底配合市级完成任务。

县政务数据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2023年12月

29

十四、深化
重点领域
政务服务
改革

出台施工许可豁免清单,探索推行“承诺即开工”制度,积极试点工程建设项目“验登合一”改革。

县住建局已完成工程建设项目“验登合一”实施方案,已出台“豁免清单”初稿,正在征求意见;

县住建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2023年12月

30

实施“1+3”云税务办税新模式,提升办税便利度。

拟将办税厅进驻政务中心,采用窗口+电子税务局+自助终端+楚税通+双屏办税等线上线下办理模式。

县税务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2023年12月

31

全面推行不动产遗产管理人制度,提升非公证继承登记质效。

县自规局持续推进非公证继承工作,2021年出台《江陵县非公证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操作办法》,落实全国复制推广的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材料查验,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无需到场,无需提交第二顺序继承人材料。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2023年12月

32

进一步深化“一业一证”,新增10个试点行业。

县市场监管局在落实首批19个行业改革任务的基础上,增加10个行业通过“一业一证”综合服务窗口,实行线上“一网通办”、“一事联办”,线下“一窗受理”、“统一出件”。各部门依托“一业一证”审批系统,同步获取受理信息和相关前置部门的办理信息,依法定职权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县市场监管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2023年12月

33

推行企业退休职工领取养老金资格“静默认证”,持续推进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

按照省人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稳岗资金发放准备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落实推进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免申即享”。

县人社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2023年12月

34

十五、优化便民利企服务举措

加强现场服务创新,围绕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和重点建设项目,建立绿色服务通道,提供等候优先、全程导引、延时办理、上门服务、帮办代办等服务。

1.开辟助老绿色通道,在政务服务办事大厅设置老年残疾群众咨询台,老年残疾群众爱心专座等扶老、助老设备,畅通老年残疾群众办事绿色通道;
2.配备自助服务引导员,优先为老年残疾群众提供全程代办服务。针对行动不便的老年残疾群众,提供养老待遇查询、养老待遇生存认证、社保卡使用、残疾人证等帮办、代办、上门办服务。

县政务数据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2023年12月

35

开发智慧江陵政务平台,打造政务服务智能流动窗口,为企业群众提供如影相随的帮办代办服务。

1.组建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志愿队伍,开展帮办代办、业务指引、业务咨询、免费复印等服务;
2.多形式开展红色志愿服务,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
3.设置志愿服务站,完善适老化设施、免费医疗箱等便民设施。

县政务数据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2023年12月

36

坚持党建引领,开展红色志愿服务。积极推行“局长体验日”“窗口进园区”“政务直播间”等活动,推进事项办理再提效。

在县政务服务中心推行“局领导干部政务服务窗口坐班制度”,广泛吸纳群众对优化办事流程的意见,听民意、找问题,研究解决群众办事堵点难点,提升窗口服务能力。

县政务数据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2023年12月

37

开展“政务服务金点子”征集活动,提升群众参与感。

在县级政务中心开展广泛征集活动

县政务数据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2023年12月

38

十六、拓展惠企直达平台功能


全量收集各级惠企政策,进行分类管理。

1.建立惠企政策工作联系群,全量收集各级单位惠企政策;
2.及时将最新惠企政策上传至荆州市惠企政策平台。

县政务数据局、县财政局、县经信商务局、县招商服务中心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2023年12月

39

充实企业信息库,建立“一企一档”。

充实企业信息库,建立“一企一档”。

县政务数据局、县财政局、县经信商务局、江陵开发区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2023年12月

40

进一步扩充“免申即享”和“即申即享”服务事项,让企业精准、快速地享受到政策红利。

1.落实《关于支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江政发[2022] 4号)和《关于加快消费恢复提振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江政办发[2022] 12号)                   2.召开“免申即享”和“即申即享”服务事项工作联系会,梳理一批最新“免申即享”服务事项,积极对接荆州市惠企政策平台,实现精准推送;
3.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惠企政策”兑现窗口,让企业精准、快速地享受到政策红利。

县财政局、县经信商务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2023年12月

41

设立“12345”政务服务热线企业服务问题处办专席,归并企业问题受理办理渠道,缓解服务企业资源分散,企业办事多头找等现象,明确承办单位职责人员,一对一下派跟踪督办负责企业相关诉求热线的受理、回复工作。

1.立即设立"政企通"处派专席,明确诉求问题受理办理部门,确定县直单位“政企通”专人专岗人员,负责企业相关诉求热线的下派、反馈工作;
2.规定企业诉求办结时限,企业反映的一般诉求,承办单位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复杂、难度较大的诉求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如因客观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办结的可申请延期,需及时向企业做好解释沟通;
3.实行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与县营商办强化沟通,未按期办结的诉求和企业投诉不满意的相关诉求,县12345热线办及时反馈至县营商办,由县营商办与县12345热线办联合督办。

县政务数据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2023年8月

42

十七、推行热线帮办

加强县热线办互联互通,履行现处、转派、咨询等工作职责,根据《江陵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扁平化派单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工单承办单位的工作流程,开展扁平化派单试点工作,聚焦医保、公积金、社会救助等领域述求,形成江陵县诉求件高频事项知识库。

1.执行江陵县扁平化派单工作实施方案,由市话务员进行接听解答,诉求回访,县热线办进行交办督办、限时办结、规范反馈等工作,完成热线工作闭环运行流程;
2.开展与市热线办数据联通,针对相关高频咨询信息;县热线办通过热线平台,每月按要求做好知识库日常更新、新增政策采集、失效知识标注、规范问答修改等维护上传工作。

县政务数据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2023年5月

43


十八、搭建“政务云”平台

搭建“云政务”平台,组建专职队伍提供面对面沟通、电话咨询、远程视频等全方位咨询服务,建设咨询答疑库,建立标准化答疑和疑难问题转交机制,构建“全场景随意问、同标准闭环答、全过程可溯源”的政务咨询机制,让群众享受到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咨询渠道。

1.以江陵现有硬件基础设施为依托,加快江陵县政务云平台建设,搭建网络、计算、存储资源动态分配的云资源平台,提供弹性计算、负载均衡、动态迁移、按需供给、自动化部署等功能;  2.梳理全县各级各部门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制定上云目录,有序推进全县各级各部门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上云。

县政务数据局

县智慧办、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2023年12月

44

十九、推进“好差评”制度落实

引导办事企业和群众参与政务服务评价,有效收集群众对服务需求和办事满意度的意见建议,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建立健全差评核实整改机制,努力实现实名差评整改率、整改满意率“双百”目标。

1.在县、乡、村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服务窗口摆放“好差评”评价二维码,多渠道引导办事企业和群众参与政务服务评价;            2.建立差评核实整改机制,对差评属实情况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3.将好差评评价结果纳入县乡两级政务服务窗口管理考核,强化好差评结果运用。

县政务数据局

县直有关单位,各乡镇(管理区)

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