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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荆州区:划分协作区 构建联合办案协作机制

信息来源: 荆州清风|发布时间:2022-07-28 08:52 | 字号:       | 分享:

“由过去各自为战的‘一根线’,转变为现在协同作战的‘一股绳’,解决了基层办案及监督力量薄弱的问题。”近日,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城南高新园纪工委书记王军在全区办案协作区经验交流会上发言。

荆州区坚持以区带镇、优势互补、统一协调的一盘棋原则,将全区10个乡镇划分为5个办案协作区,采取“1+1+1+2”办案协作模式,即“1名班子成员+1个纪检监察室+1个派出纪检监察组+2个乡镇纪委”,实行包抓领导负责制,即案件查办统一指导,办案资源统一调配,案件质量统一评估,办案安全统一把关。

对每个协作区办理的重复、疑难案件和重点问题线索,由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纪检监察室主任、派出纪检监察组组长和乡镇纪委有关人员一同“坐诊”,逐一研判、对症下药,构建基层协作互助、上下协调配合、资源互通共享的良好格局。

为推进协作区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建设,该区纪委监委出台审查调查协作区工作办法,规范办案协作区筛选案件线索、确定办案人员、初步核实、立案调查、案件的审理与处理、立卷归档等工作流程,对加强和改进乡镇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提升办案质量、建立审理人才库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确保办案协作区工作各环节有规可循、有章可循。

严格落实周调度、月汇报、季通报制度,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案件研讨会、疑难复杂问题线索研判会等。按照自行办、交叉办、提级办分类处置、协调推进,即简单的问题线索由所在乡镇纪委自行查办;较为复杂、本乡镇不便办理的,指定给协作区内办案组交叉办理;问题线索复杂多变、反映强烈的重大案件,由协作区提级办理。在深化联合办案制度上,协作区根据人员特点统筹力量,实行异地交叉办案,有效解决“乡情干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