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
湖北省第一批
复核认定合格化工园区名单
已公布
荆州市共有6个园区入选
江陵县化工园区名列其中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含沙市化工园)
公安县化工园区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湖新滩经济合作区化工园区
监利市医药化工园区
江陵县化工园区
根据《湖北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鄂经信原材料〔2022〕86号)要求,省经信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等部门,组织对经市州政府初审合格并提出复核认定的建成化工园区,开展了资料审查、现场审核、专家评审、综合审议,确定了全省第一批复核认定合格化工园区名单并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经省政府同意公布。
经省级审查未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由属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整改期间不得新建、改扩建化工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整改完成后,按程序重新申请认定,认定仍不通过的,取消申请认定化工园区资格。
根据安排,省经信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等省直部门,每3年组织开展一次化工园区自评和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