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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唯一!江陵县荣获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称号

信息来源: 江陵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5-10-29 14:22 | 字号:       | 分享:

    10月28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名单,江陵县榜上有名,成为湖北省本批次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区)。

    江陵县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将示范创建作为“一号工程”,把法治打造为最具穿透力的核心竞争力,探索出县域法治政府建设的“江陵路径”,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法治动能。

聚焦发展“第一引擎”  让法治成为最强营商环境

    规划引领,法治与发展同频共振。江陵县始终将法治建设与中心工作一体推进,定期研究部署,纳入全县“十四五”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印发《法治江陵、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将目标细化为百余项具体任务,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确保法治举措精准对接发展所需。

    流程再造,政务服务“减”出高效率。高标准建成政务服务中心,实现1955个事项集中办理。推动政务服务实现“四减”提效,即申请材料压缩64.1%、办理时限缩短89.8%、企业跑动减少87.6%、审批环节减少83.5%。创新推出“六办”服务机制,建立“法律服务店小二”常驻机制,常态化开展“法治体检”,年均服务企业300余家,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次,让企业和群众切实感受到“江陵效率”。

    智慧赋能,精准监管实现“无感”服务。依托“智慧江陵”城市大脑,打造“一网统管”信息平台,深度整合执法数据,构建起“信息监管+群众诉求+行政执法”的智慧联动模式。这种“无感式”执法,最大限度减少了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同时,创新开发AI政策匹配模型,实现百余条惠企政策从“企业找”到“AI送”的转变,以科技赋能实现了精准监管、高效执法与暖心服务的统一。

筑牢治理“压舱之石”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局长讲法,筑牢依法决策“防火墙”。江陵在湖北省首创“局长讲法”制度,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深度参与决策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同时,高标准建设行政复议受理中心,将绝大多数行政争议化解在诉讼之前。

    刚柔并济,执法监督守住“公平尺”。整合五大领域执法力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与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和协作机制,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四年评查案件220余件,发出监督建议书76份,倒逼执法水平提升。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尽职免责制度》,为依法履职的干部撑腰鼓劲。

    多元共治,矛盾化解在“家门口”。建成“一站式”人民调解中心,组建10个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形成专业化调解矩阵,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受理、一揽子调处”。熊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信访总量持续下降,形成更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厚植社会“法治之基” 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文化浸润,法治种子“种”在心间。打造江陵大道“法治文化一条街”、三湖“宗炳法治文化广场”等特色阵地,创新“指尖普法”“情景式普法”,让法治宣传更接地气。精心打造“检心护苗·江小青”法治文化品牌,在全县27所中小学建成禁毒教育基地,让法治的种子在孩子心中生根发芽。

    平安守护,法治阳光照亮“幸福路”。依托“智慧综治”平台拓宽社情民意收集渠道,建立村辅警“3+4”勤务模式,常态化开展警车“日巡百里”行动,让安全感触手可及。熊河镇两湖垸村、沙岗镇九甲湖村等先后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法治的阳光照亮了乡村善治的每一个角落,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从2021年创建省级示范县到如今荣登全国榜单,江陵的法治建设之路坚定而执着。荣誉之下,江陵更知责任在肩。下一步,我县将持续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升级版,让法治成为江陵最显著的城市特质、最持久的发展优势,为法治湖北、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县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