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名单,江陵县榜上有名,成为湖北省本批次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区)。
江陵县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将示范创建作为“一号工程”,把法治打造为最具穿透力的核心竞争力,探索出县域法治政府建设的“江陵路径”,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法治动能。
聚焦发展“第一引擎” 让法治成为最强营商环境
筑牢治理“压舱之石”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厚植社会“法治之基” 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从2021年创建省级示范县到如今荣登全国榜单,江陵的法治建设之路坚定而执着。荣誉之下,江陵更知责任在肩。下一步,我县将持续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升级版,让法治成为江陵最显著的城市特质、最持久的发展优势,为法治湖北、法治中国建设贡献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县域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