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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禁钓管理,保护渔业资源

信息来源: 江陵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 2026-03-01 14:05 | 字号:       | 分享: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正值长江鱼类繁殖产卵关键期。为持续巩固长江禁渔成果,切实保护水生生物资源与水域生态安全,根据《江陵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境内水域垂钓行为管理的公告》江政发〔2022〕8号相关规定,自2026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全县禁捕水域全面进入禁钓期。

即日起,相关部门将通过媒体、宣传车、宣传展牌对非法捕捞、违规垂钓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警示教育广大市民。长江禁捕联合执法8部门将加大长江禁捕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

十年禁渔,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呼吁广大市民、钓友自觉遵守禁渔规定,积极参与监督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共同守护鱼类繁衍“窗口期”。在此期间相关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对各类涉渔违法行为“零容忍”,以最严监管、最实举措,筑牢长江生态保护屏障。

监督举报电话:江陵县公安局110,长航公安江陵派出所0716-4131110,江陵县农业农村局13545650707,江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716—4738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