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参保人,您好!
根据《湖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规程(试行)》(鄂医保发〔2023〕33号)相关规定,按照荆州市医疗保障局统一部署,江陵县医疗保障局将在2025年10月至12月开展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复审工作。为确保您后续能正常享受该病种医保待遇,现提醒您及时办理复审申报手续,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复印件(正反面)。
2.近2年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与申请病种相关的住院或门诊病历资料。包括:出院记录或诊断证明及相关理化检查、检验报告等,并加盖经治医院病情证明章。
3.正确填写《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复审申请表》《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复审申请表》可在全县各资料受理点领取。
第一步:提交材料;
第二步:资料审核;
第三步:集中评审。
由医保经办机构组织门诊慢特病相应病种专家对参保人提交的复审资料进行集中评审,评审通过的,继续享受该病种待遇;未通过的,停止享受该病种待遇。
1.请务必重视本次复审申报,如果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可能导致您的病种医保待遇暂停,影响后续享受医疗待遇。
2.如您对复审病种范围、所需材料或办理流程有疑问,可拨打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热线(0716-4737499、4729299)咨询,或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医保窗口咨询。
附:资料受理点联系方式
资料受理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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