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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江陵县停止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中断补缴业务

信息来源: 江陵县融媒体中心|发布时间:2020-06-19 14:45 | 字号:       | 分享:

7月1日起,湖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全省统一政策规定、统一经办规程、统一经办系统。届时,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县人社部门提醒:6月30日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存在中断缴费的,仍可办理补缴,可凭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登记照2张,在参保地代征银行各网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也可到肖河桥邮政网点或通过邮政银行APP自助缴费,逾期将无法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