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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办理婚姻登记的公告

信息来源: 江陵县政务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大厅|发布时间:2020-03-18 15:50 | 字号:       | 分享:

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向好,为满足人民群众婚姻登记需求,按照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恢复办理婚姻登记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经县防疫指挥部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恢复办理时间

3月23日

二、预约登记

持湖北省绿色健康码的婚姻当事人提前1-2天通过“湖北民政”微信公众号,或拨打电话4729199进行预约登记,分批分时办理,每天限办30对。对确实无法申领健康码的人员,可凭现居住地村、社区出具的健康证明。

三、办理要求

当事人须在指定区域分散等候,叫号办理,面部识别须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即办即走,减少停留,避免交叉感染。

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