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阅读
新江陵
|
全站导航
|
登录
|
注册
首页
政务动态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公众互动
走进江陵
搜索
大家都在搜:
优化营商环境
政府工作报告
社保
住房公积金
创业补贴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来信选登
来信选登
标题
咨询江陵县普济镇林口村一村民迁户的问题
来信时间
2026-09-24
来信人
市民
内容
诉求人和妻子是江陵县普济镇林口村的村民,两人于2008年登记结婚,户口一直未合并,诉求人哥哥在一户,妻子和孩子为单独一户,咨询如何户籍迁至妻子户口内。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2026-09-29
答复部门
江陵县公安局
答复内容
根据《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三)项规定:农村夫妻投靠应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1、投靠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