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咨询江陵县第一初级中学小学部收取托管晚辅费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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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时间 | 2026-01-28 |
| 来信人 | 市民 |
| 内容 | 江陵县第一初级中学小学部,现向家长收取学生的托管晚辅费,据了解,小学已取消托管费,咨询学校收费是否合规? |
| 答复时间 | 2026-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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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部门 | 江陵县教育局 |
| 答复内容 | 根据《市发改委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关于荆州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荆发改价格[2023]93号)文件规定:荆州市市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80元/生·月;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70元/生·月。 截至当前没有收到有关学校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其它上级文件。该校根据政策收取托管费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