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走进江陵 > 历史沿革

历史沿革

信息来源: 江陵县档案馆|发布时间: 2023-10-27 10:52

江陵因“以地临江”、“近州无高山,所有皆陵阜”而得名。公元前278年(楚顷襄王二十一年,秦昭襄王二十九年),秦将白起攻楚拔郢,并分郢置江陵县。此后历代不废。只是在汉王莽朝一度改称江陆,但不久即恢复江陵本称。历史上的江陵县,地域沿长江及古夏水流域走向,东西横距离长,南北纵距离短。西部背枕丘陵,东部多河湖港汊。古时候,东部地区人口稀少,距当时行政中心江陵城较偏远,与江陵西部地区长期保持稳定有所不同,江陵历史上一些大的行政建置变动,多发生在东南部一带。自秦汉至隋属南郡,唐、五代属江陵府,宋属荆西府,元属中兴路,明、清属荆州府,民国时先后属第七、第四行政督察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荆州地区(荆州行政专员公署)。1994年10月后,属荆州市(荆沙市)管辖。周夷王时,楚国国君熊渠扩张势力,封长子熊康(又名熊无康)为句亶王,按裴骃《史记·集解》引张莹说,句亶王封地即后来江陵县一带。今江陵县为古句亶国属地。自句亶受封算起,江陵有文献可考的历史约2900年。

公元317年,晋元帝在建康(今南京市)建立东晋。当时因北方匈奴、鲜卑等少数民族势力入侵中原,西晋王朝灭亡,而随同晋朝皇室南逃的北方士族与其部曲大量聚集在长江流域一带。为安置北方流民,在南方建立起侨郡、侨县,其中在江陵境内先后设云中、九原、定襄、宕渠、广牧、新丰6个侨县,并侨置新兴郡管辖以上6县事务。这些侨郡、侨县的位置大致在当时江陵县东部即现在江陵县、沙市区岑河东部、潜江市龙湾、张金一带及监利县西部边境地区。南北朝时,南朝宋孝武帝(刘骏)孝建二年(公元455年),第一次对江陵境内侨县进行省并,将九原并入定襄,宕渠并入广牧,云中并入新丰。梁朝时(502-557),改新丰县为安兴县。公元556年,西魏军攻陷梁都江陵,在今白鹭湖一带置华陵县。其后在江陵建都的后梁政权又在华陵县以南置鄀州,同时在其地置云泽县属之。北周时(557-581)改华陵县为紫陵县。隋文帝开皇七年,废新兴郡。十一年(592),将安兴县并入广牧县,仁寿(601)初,又改广牧为安兴县。隋炀帝大业元年(605),将后梁所置鄀州及云泽县并入紫陵,又省定襄并入安兴县。唐高祖武德(618)初,废紫陵县入江陵。唐太宗贞观十七年(643),省安兴县入江陵。至此,东晋以来侨置郡县及南北朝时析江陵所增置的州县均归入江陵,结束了江陵历史上长达326年的行政分割局面。此外,唐肃宗上元元年(760),析江陵置长宁县。次年,省枝江并入长宁。唐代宗大历六年(771),省长宁复置枝江县,江陵县恢复其原来的建置范围。宋太祖乾德三年(965),析江陵白洑巡置潜江县。

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改荆南府为上路总管府。元文宗天历二年(1329)改名中兴路,治江陵。同时,将江陵县一分为二,西部仍为江陵县,治沙市;东部设中兴县,治赤岸(今江陵县白马寺镇赤岸村)。清乾隆《江陵县志》、光绪六年(1880)成书的《荆州府志》引明末清初人孔自来撰《江陵志余》载:中兴县在郝穴北,县治赤岸,元人置县于此,明初废。明朝时,江陵县在龙湾市、沙头市、郝穴口、虎渡口设巡检司。今江陵县辖区大部分地域属郝穴口巡检司,其西及西北地域属沙头市巡检司,东北地域属龙湾市巡检司。清朝时,江陵分为五汛,即:捕汛(现荆州区长江以北范围)、龙汛(今江陵县三湖管理区、六合垸管理区东部及潜江市龙湾、徐李、张金一带)、虎汛(原江陵县长江以南虎渡河一带)、鹤汛(现江陵县马家寨至熊河以东地区)、沙汛(即现沙市区及江陵县北部)。并于丫果驿设置县丞署,郝穴设主簿署,沙市、龙湾、虎渡口设巡检司。民国初年,江陵沿袭清代五汛分设五个保卫总团。现江陵县辖区分属郝穴保卫总团所辖区域及沙市保卫总团、龙湾保卫总团的部分区域。民国二十一年(1932),江陵属湖北省第七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五年(1936)调为第四行政督察区。1930年1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江陵县苏维埃政府在黄彩剅成立。旋移驻沙岗镇,继转郝穴镇,划设10区1市。今江陵县辖区分属一区郝穴、二区田家坊、三区普济、五区沙岗、六区赤湖、八区白马寺、郝穴市及四区张金、七区洪宋、九区徐李市、十区龙湾(此四区今属潜江市)的部分。1932年10月,红军撤离江陵苏区,县、区、市行政机构随之撤销。1941年1月、1943年4月,先后在三湖一带成立江陵县抗日民主政府、江陵县行政委员会,并在其控制区内设置沙岗、岑河、张金、徐李、老新5个行政区(初称中心乡),其中沙岗及岑河、张金、徐李部分地域属今江陵县辖区范围。至1945年日本投降后,抗日根据地行政机构撤销。1947年12月,江(陵)监(利)石(首)县人民政府在江陵东南部成立,其所辖第六区(沙岗)、第七区(江陵、石首结合部处)部分地域属今江陵县辖区范围。1949年7月,江陵解放后,这些行政区撤销,有关地域复归江陵县建制。民国31年(1942),日本侵略军曾扶持建立伪江陵县政府,驻沙市,至民国34年(1945),随日本侵略军投降而瓦解。

1949年5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江监石人民政府第七区区中队进驻郝穴,成立郝穴市政府,受沔阳地区行署领导。7月,复归江陵县人民政府领导。7月15日,沙市从江陵划出单独建市。10月,江陵县下设9区2镇,今江陵县辖区含郝穴镇、五区(区政府驻郝穴)、九区(驻普济),其余西部、北部地区属三区(驻岑河),东北部地区属八区(驻张金)。1952年,调整区乡,全县设13个区、208个乡。今江陵县辖区为一区沙岗、九区滩桥、十区郝穴(辖区范围其后改为熊河区一带)、十一区普济及郝穴镇。1953年,将县属埠河区划隶新成立的荆江县(1955年并入公安县);1954年,将张金、徐李两区划给潜江县,江陵县行政区划合并为8区2镇,今江陵县辖区为六区滩桥、七区郝穴、八区普济及郝穴镇。1956年,江陵县117个乡合并为49个乡,撤销区级行政机构,代之以8个指导组,城关、郝穴两镇依旧。1957年10月,恢复8区2镇建置。1958年9月,撤销区政府,成立人民公社,今江陵县辖区属滩桥、郝穴(不久更名为熊河)、普济人民公社及郝穴镇。1960年6月,推行城市人民公社,郝穴镇撤镇,成立郝穴镇人民公社。1961年,全县实行区(镇)、人民公社两级行政设置,恢复8区2镇建制。今江陵县辖区为滩桥区(下辖6个人民公社)、熊河区(下辖8个人民公社)、普济区(下辖8个人民公社及普济镇)及郝穴镇。1960年7月,中共江陵县委组建六合垸农场;9月,中共荆州地委于境内建立三湖农场。1975年11月,县以下设置人民公社(镇)、管理区两级行政机构,今江陵县辖区分为资市公社、滩桥公社、熊河公社、白马公社、沙岗公社、普济公社及郝穴镇。1984年3月,撤销人民公社和管理区,设区、乡两级行政机构。当时分别为资市直属乡、滩桥区(辖4乡1镇)、熊河区(辖3乡1镇)、白马区(辖4乡一镇)、沙岗区(辖3乡1镇)、普济区(辖4乡1镇)、郝穴镇。1987年10月,撤区建乡镇,今江陵县所辖置为滩桥镇、资市镇、熊河镇、白马寺镇、普济镇、马家寨乡、秦市乡及郝穴镇。辖区内另置有江北(监狱)、三湖、六合垸3个省管农场。

1994年10月,经国务院批复,湖北省人民政府[1994]143号文件通知,撤销荆州地区、沙市市和江陵县,荆沙合并设立荆沙市(1996年更名荆州市)。下设荆州、沙市、江陵三个区。以原江陵县资市、滩桥、熊河、白马寺、沙岗、普济、郝穴7镇和马家寨、秦市2乡以及江北监狱、三湖农场、六合垸农场所辖国土面积为江陵区版图范围。1998年7月,经国家民政部民行批26号文批准撤销荆州市江陵区,于原江陵区设立江陵县,仍属荆州市管辖。历时近23个世纪的江陵县名又得以恢复。10月,江陵县人民政府正式挂牌成立,县治设在郝穴镇。2004年8月,全省国有农场实行统一改革,三湖、六合垸两个农场划归江陵县管辖,并成立三湖管理区、六合垸管理区。2012年4月,滩桥镇及资市镇的黄场村、花港村、华湘村委托荆州开发区代管。2016年4月,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江陵县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办文[2016]14号)文件要求,全县各乡镇对所属行政村区划进行调整。全县199个行政村中的182个(不含滩桥镇17个)行政村按规模大小合并成99个行政村、17个社区居民委员会。

江陵历史悠久,自公元前689年,楚文王即位,将国都自丹阳徙郢(今荆州城北五公里外纪南城),至公元前278年,白起拔郢,楚国连续二十代王在此建都400余年,其宫殿台榭遍布江陵全境及潜江、监利一带。楚汉相争时,江陵曾为临江国国都。以后晋安帝、齐和帝、梁元帝、后梁萧铣均在此建都。唐肃宗上元元年(760),升荆州为江陵府,置为南都。五代十国时,江陵为荆南国国都。另外,自西汉至明,江陵均为王、公藩封之地,其历史文化地位历来为世人所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