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经县政府批准,定于2020年9月18日上午10时至10时30分,在我县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
防空警报信号分为:
一、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重复3遍,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重复15遍,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长鸣3分钟。
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注意辨别信号,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
特此通告。
索引号:
011400835/2020-23128
发文单位:
江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0-09-16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应急管理
发文字号: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