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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1400835/2021-28929
发文单位: 荆州市产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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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8-31
效力状态: 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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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无
江陵县六合垸管理区天桥西路工业园特色农产品收储冷链物流产业发展项目资产租赁权 | |||
租赁底价: ¥70万元/年 | 挂牌时间:2021-08-31至 2021-09-13 | ||
项目编号:G21110 | 保证金:20.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租 期:5年 | 业 主:江陵县绿野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出租申请与承诺 | |||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贵中心、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
标的信息 | |||
项目名称 | 江陵县六合垸管理区天桥西路工业园特色农产品收储冷链物流产业发展项目资产租赁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1-8-31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1-9-13 |
项目编号 | G21110 | 挂牌价格 | 70万元/年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江陵县六合垸管理区天桥西路工业园 | ||
租期 | 5年 | 免租期 | |
首年租金(万元) | 70 | 租赁期总租金(万元) | 350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6100㎡ | 出租用途 | 经营小龙虾交易、加工、冷链物流,特色农产品冷链收储加工。 |
目前状态 | 1号仓库闲置、2号仓库尚未建成 | ||
标的介绍 | 湖北省国营六合垸农场特色农产品收储冷链物流产业发展项目位于江陵县六合垸农场工业园区,占地30亩,项目建成后提供就业岗位500余个,年物流、收储小龙虾1.3万吨。目前,项目区道路硬化及门房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面积为3000平米的1号仓库及配套设施已完成竣工验收;面积为3000平米的2号仓库正在建设中。 本次出租资产包括项目区内1号仓库、2号仓库、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设施。 | ||
出租方信息 | |||
出租方名称 | 江陵县绿野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评估信息 | |||
评估机构 | 湖北五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6月4日 | ||
租赁价格年评估值(元) | 686,200.00 | ||
批准(备案)机构 | 江陵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1年8月27日 | ||
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8-31 |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1-9-13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度一次性支付租金。 |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首期租金、租赁履约保证金及公开招租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2、出租方提出: ①本次出租标的用于经营小龙虾交易、加工、冷链物流,特色农产品冷链收储加工,不得用于其他经营及违法违规的相关事宜。承租方自行承担其经营所需办理的手续及费用。②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毁损房屋设施;③因不可抗力等自然因素或因国家征收、政策变化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合同自行终止。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④承租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对承租场地进行投资建设,但必须经过出租方及有关部门许可,且不得破坏场地已有建筑物及附属物。⑤租赁期内,承租方应合理、妥善使用租赁财产,如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财产损坏的,由承租方负责修缮并承担相关费用。⑥租赁期内,承租方经营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应取得相关经营许可;⑦承租方应自负盈亏、自担经营风险;⑧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出租方后期建设工作;⑨承租方不得用场地资产进行抵押和融资但所有权属承租方的生产设备等除外;⑩转租要向出租方书面申请,若出租方同意,方可转租,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租赁场地;⑪承租方承担租赁场所的消防、安全生产、环保等的全部责任。⑫承租方生产经营产生的税收必须在江陵税务部门缴纳。⑬租赁期内,承租方增设基建投入,需向出租方做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⑭租赁期内,应优先聘用出租方向承租方推荐的贫困户成员。⑮出租标的为省农垦产业扶贫项目资产,根据项目要求,承租方须于2022年3月底将标的项目投入使用。 3、本次出租标的因房屋使用而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且不得拖欠,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费、固定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费用。 4、本次公开招租所涉及的应由交易双方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的公开招租服务费由双方各自承担。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承租方在交纳首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向承租方移交一号仓库及门房,自移交之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为装修期,该期限内免收租金;二号仓库于2022年1月1日交付,因其他原因延期则按实际竣工日期交付,租金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计算。 2、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期满,由出租方根据《租赁合同》约定退还承租方。 3、出租方收到租金后向承租方开具发票。 4、本次公开出租的标的租赁期满后,承租方若有意继续承租该资产,若原《租赁合同》有约定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5、标的是以现状出租,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该标的。如标的中所涉及的房屋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资产评估报告书》[鄂五环资评字(2021)第109号]和《价值咨询报告》[鄂五环资询字(2021)007号]中信息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6、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出租方确定并公示的《租赁合同》(详见网站公告底部附件),须在报名登记时对《租赁合同》予以盖章、签字确认。 | ||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 是 | ||
报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按固定金额收取保证金,固定保证金金额为200,000.00元。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荆州大桥支行 账号:576868678649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成为承租方者,该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未能成为承租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名称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荆州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荆州市沙北新区楚天都市朗园22号楼3楼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16-4088513 |